12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52号),金融监管总局已经核准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做出的修订。

  自《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之日起,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监管规则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曹伟清先生、谷海山先生、叶映兰女士、董海锋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并确认其与本公司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中国人寿: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  第1张

中国人寿: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不再设立监事会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