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刘慧、刘羽佳)中国证监会12月31日宣布,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
规则明确了董秘的职责范围。细化董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与此同时,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促进董秘充分依法履职。
此外,规则还完善了董秘的任职管理。提升董秘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在强化责任追究方面,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秘未勤勉尽责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



发表评论
2026-01-01 08:17:11回复
2026-01-01 07:39:00回复
2026-01-01 05:13:14回复
2026-01-01 08:40: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