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在利率中枢下移、保险产品定价持续市场化的过程中,分红险演示利率将迎来下调。近期,人身险行业就调降分红险演示利率达成共识,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由3.9%下调至3.5%,各公司高于3.5%演示利率的产品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停售。
这一调整将引发市场连锁反应,新旧产品切换的窗口期预计将掀起一波停售热潮。4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为冲高保费,部分保险经纪人以“4%+分红险即将成为历史”“6月最后上车”为噱头在社交平台如火如荼地揽客。分红险演示利率是什么?从3.9%降到3.5%,会影响保单的实际利益吗?这趟“末班车”是否有必要上?

演示利率上限将调降
分红险是保险公司将分红账户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其收益结构由“保证利益”与“浮动利益”组成:保证利益写入合同,提供确定性保障;浮动利益即年度分红,来源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目前,市面上多数分红险的形态是终身寿险+分红或年金险+分红,多数产品预定利率为1.75%。
在利率持续下行叠加市场波动频繁的大环境下,分红险凭借“保证+分红”的特性,逐渐成为当前人身险市场的主流产品类型。从上市险企年报数据来看,分红险的崛起已成定局。2025年,中国人寿浮动收益型业务在首年期交保费中占比近50%;太保寿险2025年新保期缴中分红险占比已提升至半数;中国平安寿险及健康险分红险规模保费达918.87亿元,同比增长超40%;新华保险分红险占整体期交业务比例逐季攀升,2025年四季度达到77%。
分红险加速崛起之时,降温也同步进行。近日,人身险行业就调降分红险演示利率达成共识——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由3.9%下调至3.5%,各公司高于3.5%演示利率的产品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变更备案或停售。
所谓演示利率,是保险机构向客户展示保单长期利益时,用于利益测算的参考假设值。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分红险产品演示利率多在3.3%—3.9%。而6月30日之后,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将不超过3.5%。
与实际利益无关
“6月最后上车”“停售倒计时,错过不再有”“4%+分红险即将成为历史”……产品停售之前,营销端的“炒停”话术铺天盖地。
由于产品更替,市场或将迎来一轮集中停售高峰。部分保险代理人为冲刺保费规模,在社交平台大肆宣传,以“4%+分红型产品即将绝版”“6月为最后投保窗口期”等话术吸引消费者投保。
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下调,会影响消费者的实际收益吗?有没有必要抓紧“上车”?实际上,保单的实际利益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保单的保证利益部分,主要受预定利率影响,与演示利率无关,也就是“保证”这部分的利益并无影响。二是保单的分红回报部分,分红险每年实际派发给客户的分红数额,同样与演示利率无关。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分红险演示利率下调不直接影响保单实际利益,其收益由合同保证部分和不确定的分红部分组成,演示利率只是模拟参考。在实践中,演示利率只是在保险计划书里用来进行辅助展示、给消费者作为参考的一项数据,真正对具体分红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分红实现率。而分红实现率,与分红账户在当年的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紧密相连,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提示,盲目跟风“炒停售”往往是非理性的博弈行为。虽然旧产品在数字上看似“诱人”,但这种高演示利率往往伴随着更高的销售误导风险。
加速向“低保证+高浮动”转型
演示利率下调背后,在于压降市场预期。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实际销售过程中,部分业务员以高演示利率吸引客户,容易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演示收益就是未来能拿到的钱,从而埋下销售误导隐患。
“分红险演示利率的下调,有助于引导消费者预期,降低分红险潜在的销售误导风险,实际上有助于分红险的长远稳健发展。”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如是分析。
这种对预期的引导,在江瀚看来,对于消费者而言,更是一次认知的重塑与权益的深层保护。长期以来,高演示利率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高收益、无风险”的错觉,最终导致预期落空;而低演示利率则能帮助消费者建立理性的收益观念,真正理解分红险“风险共担”的本质属性。
行业调降分红险演示利率,也反映出人身险产品收益结构的深刻转型——从“高保证+低浮动”逐步走向“低保证+高浮动”。
回顾过去,消费者购买终身寿险等储蓄型保险时,核心诉求是“保本保息”,青睐高保证利率带来的确定性收益,而如今,演示利率降低,本质上是在引导市场接受“低保证、高波动”的投资新常态,教育投资者树立正确的保险理财观念,学会共担投资风险,不再单纯追求“刚性兑付”的确定性收益。
业内人士表示,对保险公司和整个行业而言,调降分红险演示利率有利于负债成本与投资收益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经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大幅增强。从而促使保险公司将经营重心回归到提升投资能力、分红兑现能力,优化客户服务上来,有利于保险公司聚焦核心实力建设。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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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2:29: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