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6日晚间,龙洲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6日晚间,龙洲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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