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产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房产合同可能会出现丢失的情况。那么,当遇到这种问题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呢?
如果是购房合同丢失,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若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若在过户登记前丢失,买卖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若已经办理过户登记,合同丢失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房管局会有存档。买卖双方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查询复印合同。
以下为不同情况下合同丢失的处理措施对比表格:
合同类型 丢失阶段 处理措施 费用 购房合同 未做预售登记 将剩余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工本费约二百元 做完预售登记,未办银行按揭 报纸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注销原合同,重新签订并做预售登记 声明费用、合同工本费、新合同印花税 做完预售登记,已办银行按揭 办理上述手续,和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质押新合同 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前 买卖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视协商情况而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后 买卖双方携带证件到房管局查询复印合同 复印费用此外,为了避免合同丢失带来的麻烦,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进行多份备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地方。同时,也可以将合同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到云端或电脑中,以便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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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1:27:46回复
2025-05-23 21:42:10回复